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12月4日早7点40,建筑工程学院第十四周早集队暨宪法宣誓仪式在铭鼎广场进行。教职工第二党支部和学生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参与了本次宣誓。
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刘红程老师为全体师生宣读宪法内容,他指出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行为准则,并且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学习宪法守护宪法,领悟宪法精神,提高法制观念,普法在路上,学法不止步。
全体师生肃立,行注目礼,奏唱国歌,迎国旗。随后教师方队上台,由教职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张国强同志为全体师生领誓,全体师生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全体成员铿锵誓言,如洪钟大吕,展现担当,彰显权威。
漫漫前路征程远,铮铮誓言显担当。让我们永远铭记这激动人心的瞬间,昂首奋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宣誓仪式结束后,张国强书记勉励大家,要遵守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