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帮助广大教职工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真正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将学校师德师风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学校教职工存在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党员教职工存在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各类失范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党委教师工作部:0871-68870924
纪检督察办公室:0871-68870916
(二)举报邮箱:yngcdwb@163.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二)举报人应实名举报,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学校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须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恶意诬告或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四)学校将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依规开展全面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上级及校内相关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置。对于诬告陷害、扰乱工作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群众对学校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持续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中共云南工程职业委员会
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