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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读书会(第六期)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06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市场监管的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真正提升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12月1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为主题的第六期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读书会,分别由段成凤、周荣莉、徐家妹、刘籽婧领读。全体思政课教师参加了此次读书会。

 

段成凤老师介绍了本次选题的背景、内容及其意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的篇章结构和逻辑结构入手,带领老师们一起回顾了主体内容,并详细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注重讲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健全,并引用了“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强调新时代法治的重要性。

周荣莉老师从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和党的历代领导人法治思想两大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回顾中国共产党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的曲折历程,从“法制”的提出到“法治”的建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形成模式,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认识,实践不断提高与成熟,反映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实践与经验的总结。

徐家妹老师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进行系统讲解,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不断创新,是对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顺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刘籽婧老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阐释,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阐释、部署,都是涉及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最后,与会教师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体会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现场气氛激昂热烈,是思想的洗礼更是思想的碰撞,与会教师表示收获良多、受益匪浅。

 


毛克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种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的表现就是法律。苏联法学家维辛斯基就是用这句话来佐证“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命题。而维辛斯基只引用了这句话的一半:法律是“这种意志的表现……”还特意给这句话加上了着重点。在他看来,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的本质。但是,我们别忘了马克思恩格斯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一个限定语,即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这才是马克思恩格斯想要强调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范畴实质上是指物质生活条件。利益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

何甜: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对于我的教学有所启示。在学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内容时,课堂上我们可以结合《民法典》去了解“以人民为中心”。《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一部民法典就是一部权利法典,它保障了我们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人格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继承权利以及权利侵害的时候依法救济的权利,这就是一部非常典型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伟大法典。

谢佐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此次专题读书会准备充分、安排合理、内容全面,涵盖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法治思想的内容、逻辑、体系及渊源,既结合教材,又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有自己的思考,能给其他老师以启发,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教、研、宣”“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充分体现。全体老师结合自己的学习实际撰写了读书笔记,同时,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一书的深刻钻研,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进一步坚定了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决心,明确了作为一名法律人、作为一名思政教师所肩负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细照笃行中提高育人水平。